接学校更名申报办公室的通知,现请学院各位教师提供下列材料:1.专任教师、兼任教师、人事代理教师、客座教师的如下相关证书复印件,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。接学校更名申报办公室的通知,现请学院各位教师提供下列材料:
1.专任教师、兼任教师、人事代理教师、客座教师的如下相关证书复印件,
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;高校教师资格证书;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、聘书;目前下在攻读博士、硕士学位教师的学生证。
2.所有教师必须填写个人简历表(请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简历表)。
在2006年12月11日前将以上证书复印件和个人简历表交学院办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