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林俊翔同学的退学处理告知书



林俊翔同学,学号2214103003,身份证号:(3501xxxxxxxxxxxx0156),你因休学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(休学期:2022年11月一2023年9月)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第(二)款规定和《井冈山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(修订)》第七章第三十一条第(三)款规定,学校拟对你作出退学处理决定。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五十五条规定,请你于2026年1月4日前,向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。学院联系地址:井冈山大学7栋教学楼7-209教务科办公室;联系电话:0796-8110201;QQ:2507623155;联系邮箱:2507623155 @qq.com;联系人:老师173466232303。逾期未作陈述和申辩,将视为你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机会。学校将按照程序作退学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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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2月3